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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用付“代价”,很多人都会挺身而出······郝秀萍一家比遭遇法律不公更大的是社会不公

吴小曼 汉娜书房
2024-09-26

本文配图来源于网络

与去年春节档《满江红》评论两极分化不同,今年张艺谋的“普法电影”《第二十条》却获得了一致好评,以至让人忽略了这是一部主旋律影片,原因就在于它回应了人们最朴实的关于公平与正义的期待。
一篇评论说:成年人坏就坏在太明白代价了,《第二十条》是解释正当防卫,它必然不能回避“代价”,于是就有了这部“情与法”相平衡的影片,看了让人觉得“解气”,觉得还是有正义在,但必须靠“法制”维护,这无形中又把法制抬高到绝对的高度,让人不由得感谢XXX!

01
这就是张艺谋的聪明之处,被人骂为“权力唱赞歌”,他改为为受欺凌的、行公义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弱势群体进行“司法救济”,这下大家都没话说了。
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影片,根据3个案例串联而成,这些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均有发生,并牵扯出“情与法”的广泛讨论。法律能否做到“绝对的公平”其实这是存疑的,但电影的好处是它可以偏离真实通过艺术手法回应公众最朴实的情感渴望,所以它可以把普通人变成英雄,让灰暗、复杂的现实变得浪漫,这是这部电影高明的“煽情”、也是昆德拉说的“刻奇”。
同样是讲“司法公正”,韩国电影《辩护人》能震撼心灵、获得无数大奖就在于一位小律师要对抗公权力检察机构,为一位参与“读书会”、争取民主权利的无辜大学生辩护,这位只想挣点钱、让老婆孩子过上好生活的普通律师在“社会公义、国家大义”面前放弃个人利益、甚至生死,最后推动国家的民主转型,给人无比的震撼和希望。
这样大的“代价”是很少人愿意付的,生活中的小代价,比如失去工作、一所好的学校,在公共场所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但对于促进社会转型、制度上的改革,却鲜少有人愿意付,所以,这种审慎的、理性的英雄主义很少,“见义勇为”的行为更为普遍。
观众也容易被现实的苦难感动,《第二十条》里最让观众动容的就是赵丽颖扮演的聋哑人郝秀萍。
这位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人,不仅身体残疾还有一位残疾孩子、为孩子治病欠下债务,从此成为村霸敲诈的目标,被强奸、凌辱,她的丈夫无力保护她像一条狗被铁链拴住,郝秀萍失去了生存的希望,丈夫奋起反抗因防卫过当而入狱。
相信隔着屏幕,所有的人都想当一回英雄,挺身而出把恶霸及其仗势欺人的村长父亲打死,但法制社会恶人也懂得“维权”,当他的儿子被“暴力反杀”后就变成了弱势一方,他同样需要法律救助。
法律是站在更弱的一方还是先挑起事端的一方,双方都想得到“公平、公正”、维护自身的权益。
这就是“情与理”的交战,从民众朴实的情感来看,“恶人就要遭到恶报”,但从现代法制来看,更需要程序正义,法律既不要偏袒穷人,也不能向强势者低头,这其实很考验执法者的专业素养和内心的道德律。

02
我们小时候很喜欢看“包公审案”的电视剧,因为它“简单、直接”,一个案子大笔一挥斩立决,他很符合老百姓的期待,作恶的人就该处死。
大一点我们爱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因为在小说的“江湖”里,每个人都可以快意恩仇,该出手时就出手,不用考虑防卫过当,只要是见义勇为就不用考虑后果。
有一段时间,我很想去学武功,幻想自己有一身绝技,路见不平伸手相助,可想,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有“自义”的冲动,都有对“公平公正”的期待。
就像《秋菊打官司》,就只是为了讨一个说法,她固执地把“公正”的审判权力寄托在公权力上,但执行的人多少带有个人主观性,这就决定了法律的有限性,它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正,如果把人生与司法公正划等号,这无疑是误导,这是我对《秋菊打官司》《第二十条》的疑义。

03
孩子的世界是“非黑即白”,但成人的世界却要复杂,因此他们会考虑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的代价,我觉得也无可厚非。
就像《第二十条》的挂职检察官韩明,他想要儿子考上好的大学,举家离开县城来到陌生的城市,人到中年、生活的磨砺让他开始发福已失去了往日的棱角。
他儿子韩雨辰见义勇为打了校领导儿子并拒绝道歉,孩子就很直接、也不用考虑挺身而出的后果,“我见义勇为道什么歉”。被他打成鼻梁骨折的人是学校教务长的儿子,相对他是弱势的一方,但毕竟是把对方打成了重伤,对方家长要寻求“法律解决”。
韩明妻子李茂娟担心儿子留下案底影响考学努力寻求和解,让对方撤案,结果却让事情变得更糟

韩雨辰的“见义勇为”带来一大堆麻烦,面对工作与家庭,身为检察官的他同样很“脆弱”……这因此让很多产生了共情。

他不再代表冷冰冰的“公权力”,而是站在弱势者一方,努力为郝秀萍一家捍卫法律自卫权力,争取“不予起诉”,这是让情和法相平衡的一个“体制内英雄”。
这是成年人付得起的“有限代价”,韩明最后得以转正。电影最后“恶人”白死,在公车上“挺身而出”的司机被追加为“见义勇为的英雄”,杀死恶霸、反抗暴力的郝秀萍丈夫“不予起诉”获得自由与妻儿团聚,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法制回应了公众最朴实的情感诉求。
但你又觉得现实世界远没有这么轻巧,包青天在今天很可能会是“暴力执法”,因为他很容易自义,被人情道德绑架。
因而,对于作为拥有司法裁决权力的人,如果不尊重判例、洞悉人性的复杂,认识到个人的有限性,很容易把自己当成“正义”化身,这同样是危险的。
好的艺术作品是给人更深的思考,商业电影注重的是“情绪的饱满”。这或许就还是《辩护人》与《第二十条》的区别。
但我们不能苛责张导,这是一部宣传法制的影片,他让检察官努力共情当事人,他们努力维护法制的“公正”,让不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非常符合“好人有好报”这条朴实的道德法则,因此大快人心。
当然,影片也提到"挺身而出”要付的代价,如果不用付代价,我想所有人都会挺身而出,这就是现实与之相反的地方。
不管怎样,这部电影没有回避现实的矛盾,比如农村的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医保,因无钱就医才落入“高利贷的陷阱”,成为被欺凌的对象,他们不懂法只能无限忍耐,当忍耐到极限情绪爆发“以死反抗”,这才是悲剧的根源,也因此让人对郝秀萍一家人的遭遇更充满无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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